2025年6月9日,广东江门。凌晨01:50分许,一辆黑色小车行至荷塘镇某社区路段时,未见减速避让,直接追尾前方一辆三轮摩托车。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严重受损,三轮车驾驶人受伤。
经查,小车驾驶人左某系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血液检测结果为130.96mg/100ml。
经查,左某前一晚和两个朋友在酒吧饮酒,直至当日凌晨1点多。结束后,左某驾车载着两个朋友上路,两个朋友虽与左某大声争吵,但并不是阻止其酒后开车,而是觉得左某开得太快,其中一人更是大吼道:
“载着我们两个你还开这么快!
马上让我来开车!”
随着左某大喊一声“没事的”,车子速度越来越快,最终撞上了三轮车。
左某醉驾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左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目前已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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