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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厂家偷工减料,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健身器材,因价格低廉受到客户青睐。厂家还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合格证”,导致劣质公共健身器材流入公共场所,而后因质量问题、安装问题屡屡发生伤人事件。目前,针对涉事企业涉嫌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伪造检验报告和认证证书等问题,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据央视财经频道6月15日报道)。
尺寸明显“缩水”的管材,摇晃不稳的膨胀螺丝,极致压缩的生产成本……本为守护群众健康的公共健身器材,在被偷偷进行“标准瘦身”后,俨然成为威胁人身安全的“伤人凶器”。从央视的调查来看,生产厂家并非不知晓国家标准,而是受利益驱使,主动迎合低价需求才明知故犯。生产环节偷工减料,安装方式也并不牢固,为劣质健身器材埋下诸多安全隐患。更可怕的是,个别检测机构也明目张胆地助纣为虐,直言花钱就能买到“合格报告”,为非标准公共健身器材披上了合格外衣。
表面看,是商家从源头开始的偷工减料,是无底线的逐利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乱象,最终给群众安全造成了威胁。但生产环节埋下的“雷”之所以爆在群众身边,更关键的原因是采购环节的失守。倘若采购审核把关到位,这些粗制滥造的器材岂能畅通无阻走进公共健身空间?这警示我们作为公共健身器材采购方,相关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当好“把关人”,不让“劣币”在公共场所落地。
《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所购器材应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以及其他关于器材配建工作的国家标准。所采购器材由采购方组织进行验收,并应有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因此,在采购公共健身器材时,相关部门不能“唯价格论”,而要坚持“质量优先”,科学选购、严格验收,让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过硬的产品脱颖而出。当优质的公共健身器材成为采购首选,相信偷工减料的劣质产品自然会慢慢被淘汰。
保障公共健身空间安全并非一劳永逸。把好采购关只是第一步,后续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也要跟上。免费不等于免责。《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园(广场)管理部门、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等接收器材的组织和单位,有责任对配建在本组织和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一旦发生公共健身器材致人受伤的安全事故,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以及问题健身器材的生产厂家等相关责任方,都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全民健身时代背景下,公共健身器材事关民生。生产健身器材本就不该偷工减料,让劣质产品随意进入公共健身空间、危害公共安全更是“罪加一等”。唯有守住为民健康的初心,全民健身才能安全安心。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潘若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