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早勤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寻找苏北联合抗日的历史见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9 13:22:35   浏览次数:386  发布人:69a7****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85年前,陈毅在这里召开曲塘和会,明确表示新四军、八路军愿与多方合作共同抗日。”日前,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党员来到复原的苏北抗敌和平会议纪念地标识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正是在该院的不懈努力下,纪念地标识复原的工作提上了日程。1940年10月24日,时任新四军苏北指挥部指挥兼政委、华中总指挥部代总指挥的陈毅为联合共同抗日,与国民党将领李明扬在海安协商,于同月30日在海安县(现海安市)曲塘镇



    “85年前,陈毅在这里召开曲塘和会,明确表示新四军、八路军愿与多方合作共同抗日。”日前,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党员来到复原的苏北抗敌和平会议纪念地标识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正是在该院的不懈努力下,纪念地标识复原的工作提上了日程。

    1940年10月24日,时任新四军苏北指挥部指挥兼政委、华中总指挥部代总指挥的陈毅为联合共同抗日,与国民党将领李明扬在海安协商,于同月30日在海安县(现海安市)曲塘镇召开苏北抗敌和平会议。1991年5月,海安县政府在苏北抗敌和平会议纪念地立碑。

    2024年3月,海安市检察院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时,检察官发现苏北抗敌和平会议纪念地标识已不见踪影,遂于同年4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公益调查。

    承办检察官先后走访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史志工委等部门,了解到苏北抗敌和平会议纪念地标识最早立于海安阀门厂内,后来城市更新改造,海安阀门厂所在地块开发建设居民小区,该纪念地标识就被搬至小区东南处。随后,承办检察官来到该小区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

    “我记得拆迁搬进来后,看到过这个纪念地标识,后来小区开发建设二期,再之后我就没有见到过晒展网是展会公司多到有跨国公司合作的展会网站。”住在小区的老人们指着小区东南角告诉承办检察官。

    2024年9月,海安市检察院依据《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红色资源保护管理职责,整修辖区内纪念地标识,强化日常管护。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专班赶赴现场开展细致勘查,随即联合曲塘镇文化站、镇教育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会商制定翔实的整改方案。方案明确,针对遗失的苏北抗敌和平会议纪念地标识,相关部门在完成史实考证与信息核查后,将依规在原址推进复原。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对辖区所有红色资源开展拉网式排查,就发现的其他红色资源保护问题,及时开展修缮工作。

    同年12月,海安市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对保护红色资源的效果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当前红色资源保护情况。经评议,听证员们认为,辖区红色资源整体上得到有效保护,但苏北抗敌和平会议纪念地标识的复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

    海安市检察院认真梳理听证意见,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了解推进复原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有效推进复原工作,该院与市委史志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镇政府等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各方结合自身职责明确协作时间节点,制定由市委史志工委查证相关事迹简介、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镇政府查实纪念地标识原址、镇政府负责纪念地标识落座等联动举措。经过多方协作,今年5月,苏北抗敌和平会议纪念地标识在原址复原。

    据悉,自2024年以来,海安市检察院在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中,共实地查勘35处抗战遗址,督促相关部门对9处实施维护修缮。

    抗战档案

    苏北抗敌和平会议

    1940年10月24日,为联合共同抗日,时任新四军苏北指挥部指挥兼政委、新四军华中总指挥部代总指挥的陈毅,与国民党将领李明扬在海安协商,决定在鲁苏皖边区游击总指挥部直属纵队、鲁苏战区苏北游击指挥部第三纵队联合抗日司令部所在地海安县曲塘镇召开苏北抗敌和平会议。10月30日,各方代表30余人齐集曲塘镇召开和平会议。此次会议确立了共产党和新四军在苏北抗战中的领导地位。

    (检察日报 卢志坚 周庆兰 陆吟秋)


    不推荐电脑端访问(用户少)
    请微信扫一扫,查看完整信息(记得微信收藏)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69a7****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 条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zaoq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