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早勤网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行业动态 » 正文

    企业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还需要备案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9 16:11:05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1536  发布人:wrt1234****  IP:120.235.155.***  评论:0
    导读

    2021年3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2021年3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4号公告对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做出规定:

    一、针对单位主个体工商户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通过纳税申报表填报享受。

    根据2019年11月1日起启用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的附录二《税收优惠事项清单》中针对增值税减免税优惠事项均采取“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无需报送资料”,在电税务局办理增值税减免税优惠事项时,提示: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首次需要提供资料

    根据2019年11月1日起启用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业务: 4.1.2 —125 税收减免备案要求,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事项,纳税人第一次办理需要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

    纳税人首次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事项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向税务机关提供证明材料。

    三、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应从停止享受优惠的当月停止享受优惠政策

    4号文件的第三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应当自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当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优惠。

    四、该政策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举报/反馈
    不推荐电脑端访问(用户少)
    请微信扫一扫,查看完整信息(记得微信收藏)
     
    (文/小编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小编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 条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zaoq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